面對自戀型同事的職場自保指南

辨識危險並保護自己的工作不被控制、推卸責任和情緒勒索

Alan Wang
Nov 18, 2024

我前公司有一位產品經理,待過許多知名企業,講話頭頭是道,讓人感覺非常幹練。

他很愛在會議主導焦點和展示功勞,並會花費大量力氣試圖控制其他人的觀點或工作、擺出一副小主管的架子(儘管並非管理職),嘗試讓別人聽命於他,或要求別人讚美跟認可他的點子。他也會不斷嘗試向主管爭取主導其他事務的權力,理由是這樣能更有安全感。

另一方面,他會果斷推卸自己不想做的事或責任,經常怪罪同事沒有做好份內的事或分享情報(特別是被批評時),且會想辦法把自己無法控制的人排除在重要事務外。他時常會為了優先保護自己,不惜犧牲公司與同事的利益,即使自己其實也身在同一條船上。

後來,公司資金耗盡,大部分人即使沒有被資遣,也和我一樣選擇了離職。有些工程師更因為被逼到極度勞累,更早就選擇離去。而在我離開前夕,有開發部的同事告訴我:這人曾在跟工程師意見相左時口出惡言,導致他們有幾次不得不請主管介入。而在公司財務困難之際,他仍然要求自己有優先拿薪的權利,因為「他比較重要」。

為什麼一個人會有這些行為?為何一個人會無法設身處地,以如此自私的立場行事?

我後來認為,從這位產品經理的許多行為來看,他其實展現了明顯的自戀型人格障礙(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, NPD)特質。

什麼是自戀型人格障礙?

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(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, Fifth Edition),自戀型人格障礙的定義如下

  • 具有浮誇的自負感(誇大成就與才能,期望在毫無相稱成就的前提下被視為高人一等)
  • 沉迷在獲得無限的成功、權力、聰明才智、美貌或理想愛情的幻想中
  • 自認獨一無二,只能被其他特別或位高權重的人/機構理解,或者與之來往
  • 需要大量讚美
  • 自認有特權(不合理地期望得到格外有利的待遇,或別人自動配合其期望)
  • 在人際關係上會剝削他人(佔別人便宜來達到自己的目的)
  • 缺乏同理心(不願承認或認同其他人的感受或需要)
  • 經常忌妒他人或相信他人忌妒自己
  • 表現出自大、傲慢的行為或態度

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疾病分類第十一次修訂本(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11th Revision, ICD-11)將 NPD 歸類在人格障礙下,而且比較接近其描述的反社會型人格(dissociality):

  • 自我中心(誇大、尋求注意、有特權及自私自利)
  • 缺乏同理心(冷酷、殘忍、操縱他人、在人際關係剝削他人、展現敵意)

另外,自戀型人格障礙也存在三種證實的子類型:

  • 浮誇者/顯性(Grandiose/Overt):展現出誇大、有特權、人際關係剝削和操縱,追求權力與控制,缺乏同理心和懊悔感,且表現出明顯的惱怒或敵意。不太會受到怒氣以外的自身負面情緒影響。
  • 受害者/隱性(Vulnerable/Covert):表現出羞恥、忌妒、憎恨和自卑(自卑有時會用自大感掩飾),覺得自己該有特權和受到誤解/不被賞識,且對忽略或批評會過度反應。
  • 高功能者/愛出風頭(High-functioning/Exhibitionistic):浮誇、好競爭、喜歡獲得注意和給性暗示,表現出適應力且會使用自戀人格來達成目的。這類人比較少出於心理因素,且有很高比率的強迫型人格障礙。

我認為這位產品經理可能屬於顯性自戀者,但也帶有部分的隱性自戀特質。

面對自戀型同事時如何自保

自戀型人格經常不易察覺;他們在試圖操縱他人時,可能會表現得極度友善,或者藉由貶低別人成就的方式來彰顯自己的「好」。管理階層也很難注意到這些行為,因為自戀人格者善於對上面的人「演戲」,對上對下可以各說一套。

幸好,經歷過學校霸凌的我,很早就對人際操縱具有強烈的直覺,而且我也不是第一次在職場碰過類似的人。因此,當這位產品經理剛進入公司,而且試圖接管我的工作時(他似乎認為他比我更有資格做我的工作),我馬上就阻止了他。其他同事則花了明顯更長的時間才注意到這些現象,但他們確實有發現。

除了管理者和他想討好的權力階級之外,欠缺同理心的自戀型人格同事並不把一般同事視為平等,而是習慣將別人視為潛在的可利用對象,且為了保護自我利益不擇手段,即使這會傷害公司也一樣。他們的思考出發點都是:我自己能得到什麼好處?欠缺同理心的他們經常很難站在其他人的角度思考。而一如學校惡霸,這些行為的成功關鍵也在於能否使他人來「玩他們的遊戲」,即使這些遊戲看似是友善的恩惠(其目的是誘使你配合來實現他自己的目標)。

因此,自保的方式其實很簡單 — — 辨認對方行為的真實目的,思考當中的利弊,並採取適時作為:

  • 劃清界線:在自戀型同事不合理地要求你配合、甚至試圖介入你的工作時,明白提醒對方已經越界,並在必要時請主管調停,制止他將對自己有利的工作關係合理化。
  • 避免工作被卡死:在不傷害公司整體利益的前提下,可以繞過他處理好的事就繞過,不需要給他更多理由綁架你的進度。
  • 白紙黑字:有重要事務必須討論時,拉對方開會並留下明確會議記錄,以防對方事後改變說詞和推卸責任。(若對方拒絕討論,這也同樣可當成記錄。)
  • 適度表現:做好自己份內的事,適時記錄和向上展現自己的成果。雖然正面衝突不好(自戀者畢竟可能會有激烈反應),但也不該默默在會議上被自戀型同事欺壓,將功勞據為己有跟推卸責任。
  • 適時回報:即使沒什麼用,被對方試圖管理、情緒勒索或用不當言語攻擊等等時,記得保留證據並轉給主管和 HR。
  • 維持穩健心態:切記,自戀型人格者的這些行為,正如校園霸凌者一樣,事實上是出於強烈的不安全感,他們的內心其實是脆弱的,而且在無法得逞時易做出激烈的負面反應。你無須對對方的行為作出強烈反應和正面衝突,也無須像對方一樣花過多時間沉溺在不健康的情緒中。

離開不啻也是一條路

當然,若不巧自戀型人格者就是你的上司,或者管理階層習慣無視或容忍自戀型同事造成的內耗和負面效果,以致你發現工作已經對自己身心產生影響 — — 那麼,在這種情況下,直接換個環境或許會更好。

確實,研究承認自戀者比起其他人,更容易在公司裡升遷甚至成為主事者。但身為企業領袖的自戀者也將對企業帶來災難性的傷害,因為他們太過自以為是和自私。當你選擇離開,你便能直接擺脫自戀人格者的影響範圍,或許還能早一步在公司惡化前全身而退。

我個人不認為我前公司的失敗和這位產品經理直接相關;但我前公司為了留住他,多少默許他的職場毒害行為,也沒有在產品發展上阻止他原地打轉。到最後,公司經營困難,其他人大多不是跟著離職就是被資遣,產品後續開發也隨之陷入停滯。

我前公司原本會每個月安排給員工做 1 對 1 溝通,但這在第一次裁員後即被暫停。我想,大部分人在面對這位產品經理的操縱時,一開始可能也沒有察覺,或者即使感到不舒服,仍選擇不向上反映。最糟的是反映了被當成反應過度、大驚小怪,最後就乾脆不講了。

由此可見,若要阻止自戀型人格者的傷害,管理階層和 HR 的主動介入仍是最關鍵的。

以上,希望我前公司的活生生教訓,可以給各位主管與 HR 們一個警示和借鏡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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